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网络宣传组管理条例
部门介绍:
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网络宣传组是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为对外宣传的下设部门,负责“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的对外宣传工作。
部门要求:
1.部门受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管理,为叙永县第三中学校及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服务。
2.其主要工作为配合叙永三中校方管理叙永三中相关网络平台及管理队伍对外宣传工作。
部门组成:
1. 部门成员招新为每届队伍招新时进行,并在后期的工作中确认组长及组员人选。
2. 新一届成员产生后,应由上一届管理组成员对新一届成员进行培训。
3.由于部门运营存在时间限制,高二成员应将部分工作交由高一成员,定期对高一成员所存在的运营问题进行处理,解答高一成员的问题。
4.部门负责人由管理运营工作中表现优秀,较强能力者担任。负责人应对网站的任务进行分配。
5.具体规章细则见“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章程。
工作要求:
1.网络宣传组对外宣传工作主要在叙永三中相关网络平台和队伍对外宣传平台上进行。
2.在各平台发布内容应交由队长及指导老师审阅并征得其对外发布许可。
3.成员不可随意变更各平台资料,如需修改应征得队伍队长及队伍指导老师同意。
管理安全:
1.成员应及时查看各平台的评论内容,避免各类不实言论及有损队伍及学校形象内容的出现,做到及时删除或及时上报队伍、学校、
2.运营管理人员应对管理账号及密码绝对保密,避免因密码保护不当而遭受攻击。
3.对外宣传应避免发布有争议的内容,对于来源不明的新闻,不转载,不评价。
可持续发展:
1.部门工作应做到线上、线下同时进行,引导更多人通过各平台了解叙永三中,了解“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
2.队伍的新闻稿件经队长及指导老师同意后,可向各大平台投稿,以扩大队伍影响力。
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联系往届队长和组长。
4.每一届成员应加入“心心之火网络宣传组总群(685016270)”,群个人名片改为“届数-职务-姓名”的固定形式。可在群内共同讨论并解决问题。
叙永三中“心心之火”志愿服务队
本管理条例修改记录
2019年7月制定,
2019年8月9日左祥睿修改,
2019年8月11日佘兴修改,
2019年8月28日佘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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